建设铅循环利用体系。选择部分省份开展铅酸蓄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试点,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机制,建设回收体系。支持铅酸蓄电池、再生铅企业与回收公司联合试点,委托符合要求的回收公司提供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服务。鼓励以再生铅企业为,依靠自身力量或依托电池生产商、销售商的成熟销售体系建立回收网络,开展电池回收业务。
国家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在项目评审及计划下达过程对铅再生循环利用(铅酸蓄电池回收再利用)等项目予以优先考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清洁生产技术项目的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淘汰铅冶炼、铅酸蓄电池、再生铅落后产能。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对给予支持。同时强化标准约束和检查,对铅酸蓄电池、再生铅实施准入管理。加强检查,组织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落后产能淘汰等专项。并按照《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分工落实有关任务。
高的极柱双重密封结构,其抗冲击性能及密封性能提高,电解液不会渗出,提高了产品的性。
安,内置国内防爆虑酸片安阀,具有的开闭阀压力及防爆、过滤酸雾功能,一旦过充,可释放出多余气体,不会使电池胀裂、酸雾逸出。
采用超纯原辅材料和添加剂、特殊配方的电解液,具有内阻小,高倍率特性好、充电接受能力强的特点。
采用的工艺技术(合金工艺、铅膏工艺、电解液配方、环氧封结工艺),产品性能。
产品特征
容量范围(c10):6h—100ah
电压等级:12v;
设计浮充寿命:在25℃±5℃环境下,为12年;
自放电率≤2%/月;
充电接受能力高,节时节能;
工作温度范围宽:-20℃~55℃
搁置寿命:充足电后,在25℃环境下静置存放2年,电池剩余容量仍在50%以上,再充电后,电池容量可以恢复到额定容量的
抗深放电性能好: 100%放电后仍可继续接在负载上,四周后再充电可恢复原容量。